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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日报讯 省生态环境厅7日发布2022年度《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。2022年,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为86.02,实现连续11年上升,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高位稳定。
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。地表水省控断面优良水质(达到或优于Ⅲ类)比例为97.6%,同比上升2.4个百分点,无劣Ⅴ类断面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。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.22,同比改善2.1%,保持长三角第一。
“八八战略”提出20年来,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。水环境质量方面,省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的比例由2002年的66.4%提高到2022年的97.6%,已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。环境空气质量方面,2022年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比2002年分别下降近70%和4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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